耶路撒冷的西里爾(St. Cyril of Jerusalem) 文選

St. Cyril of Jerusalem works
用語:

03 領受洗禮的特別預備

領受洗禮的特別預備

第三章—領受洗禮的特別預備。

§ 1. 悔改。

領受洗禮者,在正式被接納和登記之後,不僅要勤於參加要理教導課程[1],還要立即開始嚴格的虔誠和悔罪操練。「那些將要領受洗禮的人,」特土良說,「必須不斷地禱告、禁食、跪拜、警醒,並認罪所有過去的過犯[2]。」

關於這些主題,區利羅的教導是懇切、智慧且富有同情心的:他試圖以溫和的勸說引導人悔改,並主張自律對靈魂有益[3]。有一整篇講道專門討論徹底悔改所有過去的罪和赦免所有過犯的必要性[4]:另一篇則討論悔改赦罪的確切功效[5]。

§ 2. 認罪。

᾽Εξομολόγησις(exomologesis,認罪)。區利羅非常強調不僅要真誠的內心悔改,還要公開認罪的必要性。ἐξομολογεῖσθαι(exomologeisthai,認罪)和ἐξομολόγησις(exomologesis,認罪)這兩個詞有雙重含義和廣泛的應用。

(1.) 在七十士譯本中,它們經常出現,尤其是在詩篇中,意為「獻上感謝或讚美」(希伯來文:הדוּה)[6],這個含義在新約中也有出現[7]。也許在教父著作中最早的例子是赫馬斯的《誡命》X. iii. 2:「ἐξομολογούμενος τῷ θεῷ(exomologoumenos tō theō,向神認罪)」。我沒有在區利羅的著作中找到這個含義的任何例子。

屈梭多模在解釋「我要稱謝祢,主啊[8]」這句話時說:「exomologesis(認罪)有兩種:一種是定罪自己的罪,另一種是向神獻上感謝。」這兩種觀念之間的聯繫可見於約書亞對亞干的勸勉:「我兒,我求你將榮耀歸給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向祂認罪[9]。」修訂標準版旁註:或作「獻上讚美」。

(2.) 在「認罪」的意義上,這個動詞在新約[10]和早期教父著作[11]中並不少見。特土良採用了這個希臘詞,稱exomologesis(認罪)為「悔改的婢女[12]」,並補充說它將熄滅心中地獄的火,是洗禮之後第二種治療罪惡的方法。

他又談到悔改的外在行為時說:「這種行為,通常以希臘名稱ἐξομολόγησις(exomologesis,認罪)來表達和稱呼,藉此我們向主認罪,並非祂對此一無所知,而是因為藉著認罪,就指定了補償,而悔改則從認罪而生,神也藉著悔改顯現。因此,exomologesis(認罪)是一種使人俯伏和謙卑的操練,要求一種能感動憐憫的舉止。關於衣著和食物,它命令(悔罪者)身穿麻衣,臥在灰中……不食不飲,只食素食——以禁食滋養禱告,向主神呻吟、哭泣和吼叫(mugire,吼叫);在長老腳前打滾,跪拜神的親愛之人,並吩咐所有弟兄為他代禱。所有這些exomologesis(認罪)都做,是為了增強悔改[13]等等。」

在特土良對他所珍視的教會紀律的這種高度修辭性描述中,有許多極其嚴厲的特徵,區利羅沒有提及;然而,他頻繁而非常懇切地堅持認罪的必要性和功效。「現在是認罪的時節:承認你所做的一切,無論是言語或行為,無論是白天或黑夜;在悅納的時候認罪,在拯救的日子領受天上的寶藏[14]。」「告訴醫生你的病症:你也要像大衛一樣說,我說,我要向耶和華認我的罪;你也會像他所說的,祢就赦免了我心中的罪孽[15]。」「你看見王的謙卑嗎?你看見他的認罪嗎?……事情很快就發生了,先知立刻出現指責,犯罪者承認了他的過錯;因為他坦率地承認,他得到了最快的醫治[16]。」

「希西家能使神的諭旨取消,耶穌豈不能赦免罪孽嗎?轉身哀哭,關上你的門,禱告求赦免,禱告求祂除去你身上的烈火。因為認罪有能力熄滅火,有能力馴服獅子[17]。」

區利羅如此高度重視的認罪,無論是在獨處中私下進行,還是在教會的執事和會眾面前公開進行,都是向神認罪,而不是向人認罪。「所以,弟兄們,既然有許多犯罪、悔改並得救的例子,你們也要真心向主認罪[18]。」他在其他地方明確否認向人私下認罪的必要性:「不是要你向我顯明你的良心,因為你不是要受人的判斷;而是要你向神顯明你信心的真誠,祂察驗肺腑心腸,知道人的意念[19]。」他也將認罪和悔改的時機限制在今生:「因此,義人那時要獻上讚美;但那些死在罪中的人,就沒有進一步認罪的時機了[20]。」

§ 3. 驅魔。在登記姓名之後,最早的儀式之一是驅魔,這似乎在候選人的預備過程中經常重複。「懇切地領受驅魔:無論你被吹氣或被驅魔,這行為對你都是救恩[21]。」

主所應許[22]、使徒[23]以及執事兼傳福音者腓利[24]所施行的趕鬼能力,在早期教會中長期被視為聖靈直接賜予的恩賜,與任何人的條例無關。游斯丁殉道者[25]、特土良[26]、奧利根[27]都提到驅魔是由平信徒,甚至士兵和婦女,藉著禱告和呼求耶穌的名來實行的。因此,「驅魔師不是被按立的,因為這是神藉著基督,藉著聖靈的造訪,出於祂自發的仁慈和恩典所賜的恩賜。因為那領受醫治恩賜的人,是藉著神的啟示被宣告的,他身上的恩典向所有人顯明[28]。」當發現這種非凡的恩賜已經消失時,驅魔師被列為教會的次級職事,排在讀經員和副執事之後[29]。從早期開始,某些固定的儀式,例如神聖的名字,「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以色列的神」、「那在紅海淹沒埃及王和埃及人的神」,經常被用來對抗惡魔和某些邪惡的人[30]。

因此,當驅魔師被按立時,主教被指示將寫有驅魔文的書交給他,並說:「你領受這些,並將它們記在心裡,你就有權柄按手在被邪靈附身的人身上,無論他們是受洗者還是慕道者[31]。」雖然這條教規只提到驅魔被邪靈附身的人,或那些被認為被邪靈附身的人,但我們必須記住,這種邪靈的力量被認為延伸到基督教會之外的整個世界。因此,所有從異教和猶太教歸信的人,甚至基督徒父母的孩子,在受洗前都要被驅魔。這種做法與原罪教義密切相關,正如我們在奧古斯丁的許多段落中所看到的,他宣稱這種做法非常古老和普遍[32]。在向洗禮候選人解釋信經時,他說:「因此,正如你們今天所見,也正如你們所知,即使是小孩子也要被吹氣和驅魔,以便將魔鬼的敵對力量從他們身上趕出去,魔鬼欺騙了一個人,以便他能佔有所有的人[33]。」

因此,我們發現區利羅要求所有候選人都要參加驅魔儀式,從他使用複數(驅魔儀式)來看,這儀式對每個人都重複進行。因此,在《革利免講道集》中,彼得被描述為說:「你們中凡希望受洗的人,從明天開始禁食,每天都要被按手[34]。」按手是驅魔儀式中使用的儀式之一[35]。從《導論講道》中的表達,「當你們在驅魔儀式之前進來時[36]」,以及「當你們的驅魔儀式完成後,直到其他要被驅魔的人來了[37]」,看來在每次要理問答之前,候選人都要一個接一個地被驅魔[38],而較早完成驅魔的人,在從自己的驅魔儀式回來後,必須等待後來的人。因此,要理問答經常被延遲到很晚,區利羅經常抱怨他可用的時間很短[39]。

在安提阿,要理問答在驅魔之前,正如我們從屈梭多模那裡得知:「在你們聽完我們的教導之後,他們會脫下你們的涼鞋,脫去你們的衣服,讓你們赤身赤腳,只穿著束腰外衣,去聽驅魔師的宣告[40]。」區利羅沒有提到這種脫衣,但提到了在耶路撒冷實行的另一種儀式:「你的臉被遮蓋,以便你的心從此以後可以自由,免得眼睛遊蕩也使心遊蕩。但是當你的眼睛被遮蓋時,你的耳朵並沒有受到阻礙,無法領受救恩之道[41]。」面紗也可能是罪惡的奴役和黑暗的象徵,正如奧古斯丁將復活節八日節上揭開面紗視為受洗者屬靈自由的象徵[42]。區利羅沒有明確提及這個含義。

在希臘《祈禱書》中,正如克萊奧帕斯所引述的,驅魔師的行為被如此描述:「祭司向他的口、額頭和胸部吹氣,說:『將一切邪惡和不潔的靈,隱藏和潛伏在他心中的,錯誤的靈,邪惡的靈,從他身上趕出去[43]等等。』」

除了我們上面提到的呼求神的名之外,驅魔師還使用「從聖經中收集」的固定禱告詞。區利羅描述它們的效果是「使靈魂彷彿著火」,並嚇跑邪靈;他的意思可以通過特土良的一段話來說明,特土良說[44]:「我們對它們的所有權柄和能力都來自於呼求基督的名,並提醒它們神藉著基督作為審判者所威脅它們的災禍……所以,在我們的觸摸和吹氣下,它們被那些審判之火的思想所壓倒,不情願地、痛苦地離開它們所進入的身體,在我們的命令下,在你們眼前公開蒙羞。」

驅魔儀式在教會中舉行;講道也在那裡進行,較低級別的慕道者被排除在外,「面向城市的門被關閉[45],而那些面向聖墓的門,從那裡可以看到古老聖殿的廢墟、各各他山和古城,則被敞開[46]。」

腳註

腳註

[1] 《導論講道》§ 9:「讓你的腳快跑去參加要理問答。」§ 10:「你要留在要理問答中:雖然我們的講道很長,但不要讓你的心疲憊。」參見《要理問答》一章5節。 [2] 《論洗禮》第二十章。參見游斯丁殉道者《第一護教書》第六十一章;《使徒憲章》七章22節。 [3] 比較他關於禱告的教導,《導論講道》§ 16;《要理問答》九章7節:以及關於禁食的教導,《要理問答》四章27、37節;十八章17節。 [4] 《要理問答》一章。 [5] 《要理問答》二章。 [6] 詩篇四十二篇5節;四十三篇4、5節(ἐξομολογήσομαι,我要稱謝);詩篇一百篇4節(ἐξομολογήσει,他要稱謝)。 [7] 馬太福音十一章25節;腓立比書二章11節。 [8] 詩篇九篇1節:「᾽Εξομολογήσομαί σοι, Κύριε(Exomologēsomai soi, Kyrie,我要稱謝祢,主啊)。」 [9] 約書亞記七章19節,七十士譯本ἐξομολόγησιν(exomologēsin,認罪)。 [10] 馬太福音三章6節;馬可福音一章5節;雅各書三章16節。 [11] 愛任紐,《反異端》一章十三節5段;三章四節3段;革利免亞歷山大,《勸勉希臘人書》二章41節:「ἐξομολογοῦνται οἱ δαίμονες τὴν γαστριμαργίαν τὴν αὑτῶν(exomologountai hoi daimones tēn gastrimargian tēn hautōn,惡魔承認它們自己的貪食)。」 [12] 《論悔改》第十二章。 [13] 《論悔改》第九章。 [14] 《要理問答》一章5節。 [15] 同上,一章6節。 [16] 同上,一章11節。 [17] 《要理問答》二章15節。關於類似的陳述,參見《要理問答》一章2節;二章19、20節等。 [18] 《要理問答》二章20節。 [19] 同上,五章2節。 [20] 同上,十八章14節。 [21] 《導論講道》§ 9。 [22] 馬可福音十六章17節;路加福音九章1節;十章17節。 [23] 使徒行傳五章16節;十六章18節;十九章12節。 [24] 使徒行傳八章7節。 [25] 《第一護教書》§§ 6, 8;《與特呂弗對話》第八十五章。 [26] 《論偶像崇拜》第十一章;《論軍人冠冕》第十一章;《論靈魂》第五十七章;《論戲劇》第二十六章;《論異端處方》第四十一章。 [27] 《駁塞爾蘇》七章57節。 [28] 《使徒憲章》八章26節。 [29] 優西比烏,《教會史》六章43節;安提阿會議《獻殿禮》第十條教規:老底嘉會議第二十四條教規。 [30] 奧利根,《駁塞爾蘇》四章34節(第184頁)。 [31] 第四次迦太基會議,第七條教規(主後398年)。 [32] 《論婚姻與情慾》二章33節;《論原罪》§ 45;《駁伯拉糾派的猶利安》六章11節;《駁猶利安未完成之作》一章50節;三章144節等。 [33] 《論信經》§ 2。參見《要理問答》二十章(《奧秘講道》二章)§ 2。 [34] 《講道集》三章73節。 [35] 奧利根,《約書亞記》二十四章1節:「exorcistarum manus impositione(驅魔師的按手)。」 [36] 《導論講道》§ 13。 [37] 同上,§ 14。 [38] 奧古斯丁,《論信經講道》二章1節:「ut ex locis secretis singuli produceremini(以便你們每個人都從秘密的地方被帶出來)。」這可能只指洗禮前立即進行的最後驅魔。 [39] 《要理問答》十三章8節;十五章33節;十八章16節等。 [40] 《致受光照者》要理問答一章2節。 [41] 《導論講道》§ 9。 [42] 奧古斯丁,《講道集》376篇:「今天被稱為嬰兒的八日節;他們的頭要被揭開,這是自由的標誌。因為這種屬靈的誕生擁有自由,而肉體的誕生則帶來奴役。」 [43] 《導論講道》§ 14。 [44] 《護教書》第二十三章。 [45] 《導論講道》§ 9。 [46] 《要理問答》十三章23節:「你看見各各他這個地方嗎?你以讚美的呼喊回應,彷彿表示同意。」